我现在能做什么,赔偿对方一口价5W,他说打他脸了,他的脸什么事都没有,连擦伤都没有,鼻子怎么就出来一个骨折,他家叔叔是公安局副局长,请帮帮我,我该怎么办,我已经后悔的要死了,因为这件事再把单位给毁了,
更新时间:2007-09-14 07:53:36
问题描述:
2007年8月26号,我带着我两个妹妹和一个朋友去吃煲仔饭,进入饭店的时候询问了老板有没有桌子了,老板把我指向最左边的桌子,我和朋友就走了过去,这时候一位女士站在桌子的边上告诉我们这张桌子她已经占了,我们就退回旁边的桌子,这时后面又来了一伙人把后面的桌子也占了,我就退回了老板给我们指定的桌子,要求那位女士把桌子让给我们,可这位女士就吵着不让,我和这位女士就吵了起来.他的老公这时候从后面出来,拉了我一把,并且把公文包放到了桌子上,我当时很生气,就和他吵了起来.由于自己年轻,碍着面子,我上去伸手打他一巴掌,被他闪开,他一家人就把我推了出来,我朋友就和他们打了起来,我一看朋友被打也上去打了(自始自终都没有打脸,我揣了他几脚),双放打来打去,我朋友拿了吃饭用的碗把他的头划了一道口子(缝了四针),事后我和朋友都受到了处罚,并且被治安拘留和罚款.我们对于此事已经后悔不已,并且答应赔付对方的医疗费用.以为事情就会就此了解,谁知道对方现在又去做伤残鉴定,而且鉴定为轻伤(不是头部,而是鼻子)我在派出所的问讯笔录中只是揣了他几脚,脸部动都没动一下,我朋友把他头部划破以后,就出去了一直没碰他,现在他拿着鉴定轻伤的文件,准备起诉.我和朋友都是在单位上班的人,没有案底,对于鼻子发生的事,实在是想象不出来.我现在实在是走投无路了.请大哥大姐帮帮我吧,我已经后悔到了极点,想死的心都有了.急切求助.盼望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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