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针对于上面的问题,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也找了好多的地方,可是都无济于事....求您帮帮我们吧....
更新时间:2007-09-03 15:53:28
问题描述:
当地县政府在没有国家批示的情况下,不按现有土地法的相关规定,私自征用民生用地,而在土地的补偿费用上所补给的只有每月10几元钱,更可气的是当我们找到县的相关的领导的时候,他们态度坚硬,不但不予以解决,还要强行执行他们的规定,民无地,怎可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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