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虽然我从表面看是违约了,但这种劳动合同也太不合理了,是否有效呢?特别是新的劳动法实施后,对我有帮助吗?我怎样才能避免培付如此高的违约金,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07-09-02 15:35:5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05年大学毕业,招聘到青岛**集团工作,合同为05年08.01-08年08.01.合同规定若提前辞职,必须按照提出辞职前的月平均工资乘以违约的月数.我由于个人原因不愿意再在**工作,于07年过年后再没有去**上班,且并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主要是无法承担高额的违约金,个人认为这种方式太不合理.即便提前1个月提出辞职,**仍然不办理手续,除非交违约金。由于档案均由海尔扣留,且户口也在大学毕业后迁往青岛.所以总有一天会去找**.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