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代表我外甥这受害者一方应该怎么办?应该起诉那几家单位或个人?C和B建筑公司签定的工伤责任乙方自负的协议是否合法?(他们是在下班时间出现的事故).谢谢
更新时间:2007-08-29 22:36:47
问题描述:
我的外甥(1987年12月生)在2007年8月26日中午下班时间坐同事骑的摩托车,他们违反规定四个人共坐一辆摩托车,和一辆货车撞上了,他们四个人是两死两伤(我的外甥和骑摩托车的当场死亡,另外两个人受伤),按照交警处理责任划分结果是三七分(肇事司机三分,骑摩托车的司机七分),他们四个受害者是给一个个体包工头C打工,包工头C没有资质承包工程,C用的是A的公章以A注册的公司名义(C和A达成的口头协议是C用A的公章以A的名义揽下工程以后,等到年底C给A一定的费用,但是目前工程还没完工还没执行)揽下B建筑公司的防水工程,并且C和B建筑公司签定协议是出现工伤责任事故有乙方C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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