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份劳务合同的这个赔偿条款是否有效?2.新劳动法执行后,是否对先前签定的劳务合同产生效用?3.如果辞职,能否或者如何索要公司所拖欠的绩效奖金?谢谢
更新时间:2007-08-29 20:27:55
问题描述:
1.明年1月1号起将实行新的劳动法.我所在的公司要求我们签定劳务合同(已于2007年8月15号签定),时间为1年,合同中提到在合同期间辞职,要向单位支付10000元违约金,公司也没有为本人提供任何相应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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