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说住院的护理费可以报,出院以后的都不能报,但我认为伤者在家期间,也属于治疗期间,他行动不便,请人护理,有医院证明,应该可以报的啊.到底以上2处费用能不能报的,请告之,谢谢!
更新时间:2007-08-29 09:56:05
问题描述:
本人开的面包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导致摩托车后坐的人脚后跟的一根小骨头短裂,须钉钢板,伤者(66岁)住院17天后回家修养2个月,请了人护理(有医院证明),还有了十级伤残证.
我最近去调解了,我是主责,伤者在家修养2个月(等拆钢板期间),护理误工费20元/天共1200元,休息期间门诊续治费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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