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我该去找哪个部门确认事实劳动关系?2、上面我说的申请工伤程序对吗?3、我可以打电话咨询吗?
更新时间:2007-09-15 15:56:00
问题描述:
1、本人2007年7月20日14点30分在工厂上班操作机台时,将右手食指扎伤,造成食指末节截去.
2、本人于2007年4月到这个厂上班,事发时没有签劳动合同,住院期间费用是厂方出的。
3、现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工伤认定科说得厂方签章,但是厂方不承认有事实劳动关系,去劳动监查大队投诉厂方,结果劳动监查大队说下去查了(其实我这里有证据,但劳动监查大队没部过)厂方死不承认有事实劳动关系,让我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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