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吗?由谁来负责?
更新时间:2007-08-26 20:53:23
问题描述:
请问:合同指明,租房用途为做买卖,现因出租人以修理房屋为由让承租人暂停营业,如今已暂停20多天,仍未见有修理房屋意向,于是承租人因不想造成更多的经济损失便继续营业,但开业第2天出租人便要求立刻腾房做它用(非修理房屋,其实就是为了让承租人搬走), 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便提出因未交纳本月房租(是出租人主动提出本月无须交纳房租)不能继续营业,且属于非法占有出租人房屋,应立刻搬走.
那么由于合同无租房期限(按月交租已7年多)出租人就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吗?那欺骗承租人并对承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每月买卖效益很好,远远超出房租)由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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