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疑问
更新时间:2008-05-20 08:51:28
问题描述:
本人记得在新劳动合同法中好像有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其中有一条是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在试用期间可提前3日提出辞职申请,转正后可提前1周提出辞职申请,均须向用人单位做出任何经济补偿,而新劳动合同法应该是于08年1月1日起即已生效的,但在论坛中我看到有些关于离职问题在解答时仍然是提前三十日递交书面辞职申请的说法,不知为何??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