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新老板今天让财务通知我做到这个月底就可以走了,不跟我续签,请问我当时补签的合同合法么?公司是否应该赔偿我?
更新时间:2007-08-21 23:11:27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实习生,今年7月31号刚大学毕业,在06年8月29日我被学校推荐去一家物流公司实习,经面试后录用
到7.15日为止一直工作的很好同事间也相处的很融洽,但我没有签过任何劳动合同,7.15日,我司换了个新的经理,由于我们公司大部分人的合同都已经过期,她在8.2日左右提出要补签去年的合同,并且以\\\\\\\"不签就开除\\\\\\\"的话来威胁我们,于是我在8.2日补签了份06.8.29-07.8.29日的实习合同,落款日写的是8.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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