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改如何解决这类问题是否可以去派出所报案?老总的行为是否是诈骗?
更新时间:2007-08-21 11:31:29
问题描述:
当事人是我妈妈,在一家幼儿园当生活老师,由于工作出色,为人老实深的老总的信任。本来我妈妈因为家里要装修已经辞职在家,由于老总与幼儿园院长之间涉及一些经济上的纠纷不信任,于是老总打电话叫我妈妈去管理幼儿园的经济即担任会计一职。老总提出因为经常需要收钱,所以担任会计必须交10000元责任金。我妈妈同意并交钱了。交钱时是老总带着另外一个幼儿园院长一并来收的(老总在重庆开了好几家幼儿园),老总开了发票给我妈妈写明是责任金,盖有私章及幼儿园公章。但是由于老总和我妈妈所在幼儿园院长有经济纠纷,此院长不同意让我妈妈收钱,想自己收钱。换句话说我妈妈根本就没有能够上任会计一职。所以我妈妈决定辞职不做了,但是此时已经无法联系到老总,因为老总电话换了,和他一起来的另外一个幼儿园院长也回避我们无法联系。因此我咨询下我们改怎么办,因为没有签任何合同。而且听说幼儿园法人已经不是那个老总了 是老总的20岁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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