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否是诈骗行为?能否定罪?
更新时间:2005-09-02 16:37:01
问题描述:
焦急的请教各位,我该怎么办?
请问各位,我该怎么办?
我于前不久想做餐饮,于是在报纸上看中一家,该店主(宋某)说转让餐厅,并且该餐厅所在的门面房也是他的。于是经过商谈,分两次付给其餐厅转让费及半年房租,就在签定合同的时候,发现其提供的房产证复印件的所有者名字不是他的,他慌称是他母亲的,于是叫我在店里等他,他接她母亲来。在等的时候发现店里的营业执照没了,打他电话也关机了。于是就打了110。后来真正房主出现,并且拿出房产证明和法院判的强制执行书(宋某限期搬走)。
后来我和房主去所在地派出所做了笔录,派出所说让我等着,宋某可能主动退赃。他们办不了就请示经侦队。到现在已经两个星期了,还没消息。
所以请教各位法律专家:
是否必须等派出所的消息?如他们不能令宋某退赃,会否转到别处或以上事件是否能够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手头现有证据如下:
1. 刊登转让信息的报纸,有房屋及转让费的说明
2. 宋某手写的收条(一半费用)
3. 银行电子转帐回执(一半费用)
4. 宋某提供的房产证复印件
我不懂法律,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最想的就是挽回经济损失,心情特别焦急,还请各位帮助指点,非常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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