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合理吗?谢谢
更新时间:2007-08-19 15:35:43
问题描述:
吴志师您好!
我们想请教你一个问题,我们去年在县成集资了楼房,是五楼,集资时说是商品房但在06.10收了10000元的定金,合约上写着五楼送54平方米的阁楼一个,06.12又收了总房款的50%,后来说由于图纸有变,五楼没有阁楼,给我们五楼的住户每户补助2000元.我们照人家的做了.但现在又说封顶,收二次款40%又人换合同,开发商的名称换了,不是原来的开发商.但又要收去暖气造费.合同上写的是水电暖按装齐全.还有什么土地税房产证等等,总之,每个平方又多了将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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