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还有权利在么?劳动局都说没办法处理这样的事!这就是法律留下的漏洞么?上班时间是早上9点半到晚上9点半,有时候都到10点多,可从来没发过加班费..这加班费,工资和押金可以拿回
更新时间:2007-08-21 09:52:11
问题描述:
第1次出来打工,7月24号正式上班,老板扣押了300元的押金,而且要满一年才能退还.现在做到8月16号不做了,前几天就有跟老板说可能在做几天就不做了,到16号的今天跟老板说不做了,老板不给工资! 这工资可以拿回来吗?而且连押金也不退还,这怎么办!打电话咨询过劳动局,劳动局说这样的事情只能自己跟老板商量调节,可跟老板商量过了,老板说一分钱也不会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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