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否要承担全部责任?
更新时间:2007-08-18 11:09:44
问题描述:
我本在秀山县一工地上班,老板(秀山工地的)叫我到潼南县工地上临时工作几天,2007年7月8日晚老板(现为潼南工地负责人A,有2个负责人,另一负责人B没在外地出差)因没有司机开车(车是从别人那里买来的,还没有过户)外出吃饭,叫我去开车,开始我没有去,后来还是A叫我去了,晚上吃完饭后,我喝了酒有点多(有驾驶证)老板他们有其它事情,我送了老板后,我独自一个驾车回项目部,在路上撞在一座房屋上,经项目部与房主协商赔偿5000元,车辆受损估计15000元.潼南B负责人回来后要我承担全部责任,没有报案,车辆没有买车损险和车辆强制险,保险公司来了说对房间只赔偿几百元,车辆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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