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要承担责任和赔偿?。
更新时间:2007-08-19 16:39:50
问题描述:
我开的出租车发生自燃(现已定性自然火灾),造成大约5.5-7.5万元的损失。自然险,保险公司最高理赔3万左右。差额部份公司要我承包人承担。公司的计算方式:车总价8.5万/6年使用年限(该车使用年限余1年整)+该车安装的附属设施1万=约2.4万。
该出租车的所有产权均属公司所有,我只与公司签定了两年的承包合同。在承包合同期内,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而引起的产财损失,在承租合同没明确签定免责。而在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承包人是否要承担不属于自已财产的赔偿的责任?。。
请问:车辆的所有保险金均由承人支付,公司协助保险程序。保险理赔款应由谁支配?。
公司意思:理赔3万十我承担责任2.4万十公司一部分,更新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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