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是不是诈骗?如果是我是否报案?如果不是,是属于什么性质的?我该怎样要回这5000元?谢谢!
更新时间:2007-08-15 20:29:20
问题描述:
2006年11月我和房东签定租用富康新村一门面房,鉴定2年合同并付清1年房钱及第2年订金5000元.2007年8月,有人来称为是真正的房东,并出示房产证明.原来和我签定合同的房东跟真正的房东的合同到2007年8月30日到期.并和我签定了从9月1日起的新合同.我问房东要回5000元订金.他说要履行合同.意思就是说还要我付第2年的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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