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想签合同,补我们我们的加班费,给我们加工资,给我们补交我们的保险。可以吗?
更新时间:2007-08-28 16:24:58
问题描述:
我们是被南京新港开发区一家韩资公司录用的~公司安排我们来青岛培训~我们是4月2号到青岛的,来的时候说好7月底8月初回南京的,现在公司告诉我们现在回不去了,现在和我们说我要到10月底11初,还说最迟11底回去,我们来的时候就签了份协议,没有签合同~当时说来的时候是工作8小时,现在我们工作12小时,上4天早班7点到19点在休息一天在加一天8小时,在上4天19点到7点。没有夜班补助,我们现在工资和加班工资就拿80%,我们现在要求公司给我们签合同,加工资公司不同意,公司现在说我们现在不是在为南京的公司在工作,是在为青岛的公司在工作。请问我们该怎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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