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不参保,员工以个体参保,可否要求公司支付统筹部分?
更新时间:2008-05-20 09:12:16
问题描述:
所在公司十年来都未给员工办理任何社会保险,员工以个体名义参加了养老保险,能否要求公司补缴企业参保差额部分,并退还个人垫付的统筹部分。举例:
1.. 员工工资1000元/月
2.个人参保以本省人均月工资900元作为缴费基数(低于本人工资),最底档缴费每月180元(其中72元入个人帐户,108元入统筹帐户)
3.企业参保的话,公司应承担200元(入统筹帐户),个人承担80元(入个人帐户)
4.个体参保与企业参保金额有所差异,个人帐户差额8月,统筹帐户差额12元
5.公司是否应该补缴应该企业承担的差额部分12元。员工承担个人帐户差额部分8元。且公司将员工垫付统筹部分108元支付给员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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