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我曾经向他商量过,他否定了我,他的理由是小孩与婆婆爷爷生活在一起很幸福,但我始终觉得隔代都育存在着一起问题;他是公务员,我是普通的打工者,经济收入现在我比他强,由于当时离婚时,我作出了让步,把
更新时间:2007-08-10 17:07:56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一名小孩的母亲,于去年6月底与小孩的父亲离婚,当时协议离的,他是公务员,离婚时小孩(女孩子)近4岁,由于平时是他父母带着小孩,我综合考虑了一下,还是答应了他的要求,将小孩的抚养权给他。我一直要求他让小孩在重庆生活、学习,可小孩一直都是在荣昌县城与婆婆爷爷一起。现在我想改变小孩的抚养权,不知行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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