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想咨询的是:1、我们子女的名字在人事局的编制册上再册,后来又给划掉了。他们的这种做法合法吗?2、我们如果申请仲裁,要申请劳动仲裁还是人事仲裁哪?3、我们如果申请
更新时间:2007-08-06 09:37:48
问题描述:
我们是**县**公路管理站的退休职工,是我们两个子女从88年开始他们就从事养护工作至今,期间工作从没有间断过,在道班和公路站顶岗至今,都是公路站和道班的骨干力量。2000年初我们曾多次找站、局领导,希望马上解决两名子女工作落实问题,这也是历届领导班子历史遗留问题。后经过站务会研究决定同意并报交通局批准,并经局务会研究同意进编。(现有当届领导班子的证言材料)由交通局递交申请报告上报人事局,一年过去了,人事局一点也没有给我们反馈的消息。2002年我们又递交了一份申请进编的报告,还是叫我们耐心等待,直到郭发局长调离人事局也没有消息。我们到人事局找领导查问此事,现任的局长说你们的申请进编报告他们没有看见,就这样我们手里拿着正当的手续,被有关领导支来支去,就是不给落实。后来我们又找到人事局长,他承认把报告弄丢了,但有需要他可以证实确有此事。由于当时有关部门领导的不负责任和推拖扯皮,才造成今天的局面,他两人在20年前就办理了劳动合同、工人档案及招工手续,劳动关系20年前就确定了,并且这些关系一直保存在公路站。现任的人事局长叫我们再上报一份申请报告,我们找交通局长,可局长叫我们拿出上次的报告,但报告已被郭发弄丢了,叫我们那里去找,我们说有上届领导的证言材料,可张局长说那不好使,证言材料是负法律责任的。运输管理站潘某等三人的子女和我们的情况一样,也是上届领导班子的证言材料,(他们三人的子女已于2006年进编)为什么他们的好使,到我们这就不好使了那。(我们单位是属于事业单位,省、市拨款,人事归县里)。
我们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于2006年8月份给孙书记写了一封信,得到孙书记的重视并亲自批示核实情况、给予解决。局、站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因我二人的情况属实,也是历届领导班子遗留的问题,同意解决。在原进编报告的副本上加盖了公章,现在的申请进编报告已有四枚公章了。并于2006年11月9日上报人事局,可是人事局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人事局我们不知道跑了多少趟了,可是一直没有解决。2007年4月初我们无奈找到了主管人事的刘县长,才知道自2006年11月9日我们递交人事局的申请进编报告,人事局根本就没有汇报到刘县长那里,我们不知道现在的领导干部是怎么为老百姓办事的。
多年来的奔波使我们的精神上受到了诸多痛苦,经济上受到了很大损失。我们现在实在没有办法了,市信访办也去了,可是没有作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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