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大家的帮助
更新时间:2008-05-12 01:07:38
问题描述:
您好:
我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点时间来帮我解决一个小小的问题,是关于房屋租赁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我于今年3月份初租赁了一个沿街房是转让过来的当时我跟转让人(非房屋所有权人,土话说算是个二房东)签了一个转让合同,大体内容是转让后房屋内物品的所有权人,另一个就是房屋的使用日期(是二房东跟房东当时签的剩余使用日期)到08年5月29日到期。
另外我还跟房东签署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的大体意思是:房屋的租赁费用为6000元一年,租赁费为半年一交,租赁费提前一月缴,从5月30日开始的房租由我来付,租赁费到期后按照市场房价涨落。
问题是出现在这里,4月29日(提前一月交租赁费)房东跟我说是要缴下半年的租赁费,并且租赁费涨到7000元一年,让我缴3500元半年的。
按照合同我应该交多少啊!5月29号我跟他签的合同等于刚开始实施啊!怎么来的个到期呢,5月29号是他跟二房东签署的日期跟我没有关系啊,我应交3000元(半年)才对啊。要加钱也应该是再过半年以后才可以加啊。
这是我的看法,不知道合不合适?希望能够从您这里得到个好的答复。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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