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张律师,我现在身心憔悴,我嫁给他,并没有要求荣华富贵,我愿意跟他共同还债,他公正房产是他的有没有道理呢?另外,如果将来涉及到他辜负我而导致离婚,是不是我就分不到房产了?张律师,您也是女性,能给我一
更新时间:2007-08-30 16:30:46
问题描述:
这一天我跟男友领完结婚证后,他突然要求要去作婚前财产公证,我很费解。为了结婚他家为我俩购买了一套12.3万元的二手住房,其中我们要共同贷款5万元偿还借款,另有5万元左右的借款(预计结婚花销15万元),他说我们俩只还贷款的5万元。现在他要进行财产公证的目的是说明,该房产(他是持房证者)归他所有,是他个人财产。但贷款的5万算我们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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