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我的一位老朋友年时已高(80多岁),他有二儿一女。两个儿子结婚时,父母都给了他们婚房。现老朋友的妻子已经去世,女儿与他相伴(住在同一套房子里),并抚养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目前老人考虑
更新时间:2007-07-27 09:23:18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
我的一位老朋友年时已高(80多岁),他有二儿一女。两个儿子结婚时,父母都给了他们婚房。现老朋友的妻子已经去世,女儿与他相伴(住在同一套房子里),并抚养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目前老人考虑女儿前几年从外地回沪,女儿没有自己独立的住房,老人拟把现与女儿合住的这套房子的产权馈赠给女儿。但遭到两个儿子的反对,他们说,他们还有该套房子的财产继承权,要求分割属于他们的部分。现在父子双方坚持各方的意见,准备诉著法律,对簿公堂。请问老人的儿子是否还有继承权?老人可否把房子产权直接馈赠给女儿?请尊敬的律师给以指教,谢谢!
章凌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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