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劳动仲裁还有什么其他方法?
更新时间:2007-07-23 22:52:45
问题描述:
本人是常州红梅劳务有限公司派遣到常州电信分公司的驾驶员,同其他驾驶员共四五十人左右,都属于派遣制员工。
1、从2005年1月至2007年7月,就没有加班工资了(是否可以讨要?)
2、平常连五一、十一在内都只算普通上班,也没有3倍加班工资(是否合理?)
3、我们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的,今天却只有半年,到了6月30日,也没有提出合同到期解除合同,而是做到了7月20日,公司在下班时突然提出明天我们不用上班了(公司这样是否合理?)
4、后来经过协商,公司答应支付加班工资,但前提是要每月工作27天之后才能算加班(这合法吗?)
5、我们现在准备进行劳动仲裁,7月份的工资我们准备在仲裁后才拿,但公司却告知说,如果过一段时间不拿,工资就没有了(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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