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代理商说这个事情因为我发生的,他们要把这笔款转移到我们公司,让我们公司直接去向客户要款,请问我们公司能接受吗?如果接受了,能否直接去起诉客户?
更新时间:2007-07-22 11:31:27
问题描述:
我是宁波某公司的业务员,2005年,我的一个朋友通过我,在我们北京的代理商那里购了一批网线,总货款为6万多。当时只付了30%的货款,剩余70%的款目前还没有还。我的那个朋友至今一直以没钱为理由拒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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