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出现僵局,股东能否通过诉讼请求解散公司?
更新时间:2019-03-03 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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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僵局是指公司在存续运行中由于股东或董事之间发生分歧或纠纷,且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况,导致公司机构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策,从而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事实状态。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
公司僵局是指公司在存续运行中由于股东或董事之间发生分歧或纠纷,且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况,导致公司机构不能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策,从而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事实状态。
公司法第183条规定“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出现僵局,是否可以认为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是否可以请求解散公司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08年5月12日新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公司出现下列僵局,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同时需要明确的是: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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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八个月没做生意,我持有15%的股份,如何要求解散公司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清算程序如下:
一、成立清算组。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二、清算组接管公司。
三、公司财产分配。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四、清算终结,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想问下股东占有20的股权可以申请解散公司吗?解散流程是什么?
出现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1、公司经营到期,届满;
2、公司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一直亏损,资不抵债,无法抢救的;
3、股东大会同意解散的;
4、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的;
5、公司被吊销执照的。
6、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