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通报的依据是根据《公务员法》说拟定的一个《关于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通知的主体是全市机关和事业单位,里面严禁该类人员炒股和买基金。我要说明的是:一、我们不是机关事业单位,我们是企业
更新时间:2007-07-12 17:15:21
问题描述:
你好!
我是一名国有商业银行东台市支行计划财会部员工,我们每一位银行员工均有营销任务,说好听点就是代客理财,每个人手上都有客户,每个部门都有对下营销指导的义务,我们一直争取给我们的客户带来最大最稳定的收益,现在银行金融产品丰富,特别是今年来证券投资基金火爆,我们银行员工和公务员不同,是允许买卖基金的,并且经常有基金任务,经过一段时间后,我动员并营销了大量基金客户,而基金的价格是“未知价法”,与股市大盘指数密切相关,以每天15:00收盘股市情况来算出当天基金价格,因此每日14:30-15:00期间是基金买卖的黄金时段,也是我们指导客户申购或赎回的关键时机,客户和网点一般没有互联网或没有时间关注,因此我们每天这个时刻需要观看股市大盘走势,并随时告知客户和基层网点负责人。
2007年6月21日下午14:40,我在办公室观看股市行情时,有一人冒充客户到我办公室说要借住房贷款,我告诉他住房部办公室地点,他还不走并且向我询问股市行情,我给他看了一下后来他走了。7月7日下午,东台市召开干部大会,会上放映了我在办公室看股市的录像并通报单位,单位领导随即向其说明是工作需要并提供证明(我部职能包括计划、资产负债、中间业务、会计、出纳、结算、门市业务技术维护、新业务指导等,并且与三个网点经营业绩挂钩),可是他们不理,并且说他们认为我们是后台部门,不应参与经营。现在谁都知道,银行是全员营销,是企业,凭业绩拿工资啊!没有人能置身经营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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