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承担哪些责任?我该怎么处理此纠纷?谢谢梁律师
更新时间:2007-07-12 08:28:37
问题描述:
我是2005年7月本科毕业,2005年3月开始在一家公司实习,实习到 7月份本人想继续留在该单位工作,于7月4号与该单位提出并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两个月后单位才与我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期间个人多次提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单位一直没有答复),合同期限自2005年9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违约金为6000元,办理了社保和医保等,但未给本人办理个人公积金,本人曾多次提出要求办理,单位一直拖到2006年5月份开始给本人开户并交纳公积金(公司交纳10%,个人交纳10%,共180元/月)。因不满单位的管理体制和用人制度,本人与2007年2月14日(放寒假前)提出辞职并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并和领导协商,本人将继续留职一个月完成后续工作,也希望单位尽快录用专业人员完成交接手续,当时领导不同意本人辞职,并回避了我。
假期结束后,本人于2007年2月25日如期到公司报到,上午领导未过来,但公司主任接领导同志,收走了我的公司钥匙和相关专业软件,于是本人打了两次领导手机,均无人接听,并发了留言信息,终无答复。
在此情况下,本人离开了公司,公司3月8日发工资那天也扣留了我的工资,一个月后,本人再次到公司处理后事时,领导执意要求按合同交纳6000元违约金才办理离职手续。本人当时未明确答应交纳全部违约金,所以协商不成。
到目前为止,没有和公司领导接触,档案还在原单位,社保和医报从离开那日后已经停止。
附:2005年3月至2005年7月,公司每月仅付本人工资500元,2005年8月为1200元,2005年9月至2006年2月每月尽收入为1200元。2006年3月-2007年月为1650元/月。扣除保险和公积金,净收入为1360/月。工作一年多时间无出国等专业性培训。
请问律师目前本人如何更好的处理此事?是否要交纳全部6000元违约金,公司是否也存在一定的违规操作。是否也应该给本人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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