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能向院方提出因院方误诊,未向患者提出必要的忠告而导致的后果提出索赔吗?
更新时间:2007-07-02 13:46:20
问题描述:
我老婆与去年11月分怀孕,一直在江北区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在此(2007年6月23日)之前妇幼保健院给的检查结后的判断结果是:轮状胎盘加脐带绕脖子一周。2007年6月18日我老婆突然出血,我们再次来到江北妇幼保健院,经过一系列的检查,最后给出结果:前置胎盘(这种胎盘对大人小孩来说都很危险)。在过去的几个月中,我老婆每个月都要到江北妇幼保健院进行例行检查,院方一直未作出准确的判断(前置胎盘),导致对患者没有忠告(前置胎盘应经常卧床休息)。2007年6月23日,由于宫缩严重,随时可能出现大出血危急大人和婴儿的生命安全,我方向院方提出剖腹产,与6月23日早上7点24分,小孩顺利出生,大人小孩都平安。但是由于院方的检查误判,导致我方没有按照前置胎盘应经常卧床休息,最后早产(预产期是2007年8月13日),早产儿比较危险,被送往重庆市儿童医院监护,医疗费用相当昂贵,每天的花费都在千元以上,而且早产儿相对足月儿有更多的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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