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休息时间是否有期限?2公司应该每隔多久通知我去复查,并且复查费如何处理?3工伤期间的待遇应该怎么样,是否只有680生活补贴?4回去继续上班时应该具备怎么样的条件?
更新时间:2007-06-30 08:56:01
问题描述:
刷外墙涂料时不慎右脚脚踝受伤,经过区医院3个月的治疗,于2007年4月23日复查,医生认定只能逐步恢复,不能进行过重的体力劳动,故本人考虑为了给公司减轻负担,是否能安排适当的工作,这样边工作边恢复.我本人提出,经领导同意后于2007年4月23日安排在库房上班至今.公司现在拆员,现接厂办通知,要我继续离岗休息,待痊愈后继续上岗,承诺每月生活补贴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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