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这样做合法吗?2,劳动法规定有星期一到星期五的加班不能作为调休,只能支付工资的说法吗?我看到有!3,公司应该按什么样的标准结算我的加班时间的费用?
更新时间:2007-06-26 20:28:58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签订了劳动合同 ,合同规定了平常加班甚至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只作调休处理,无加班费,但由于加班很多,我现累积加班有70天,我的合同12月到期,我按公司合同规定一个月前提出辞职,一个月后办手续时公司提出加班的时间只能按一倍基本工资支付!我想提出疑问:
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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