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赔方面,我方该如何处理。在回家休养方面,是否象医院方所说的有效(在出院期间,医院给我方证明回家休养,保险公司是否在这段期间承认所担当的各种费用)
更新时间:2007-06-26 06:38:56
问题描述:
5月24日在浙江台州亚达科技集团门口,一辆三轮摩托车在后面追撞我方摩托车,导致我方驾驶员手部3处骨折,现在医院修养,对方的保险公司已来登记,但未做任何决定,交警部未下交通事故责任书,在医院疗养方面比较好,对方只垫付3000元的医药费,我方已经垫付6500元的医药费。在昨天医院下达出院书,但可在出院间在家休养,医院同意出示回家休养证明(在未痊愈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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