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律师,鉴于以上的事实经过,最严重的处罚会是怎样的一个额度和情况?如何降低赔付的额度及规避损害?谢谢!
更新时间:2007-06-24 19:39:4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今年3月,我先生从之前工作的单位离职,并与曾经的同事三人一起创办了一家新的科技企业。至今年6月,之前公司的老板得知了以上情况,认为我先生他们的新公司从事的业务违反了当初保密协议约定的条款,侵害了他的利益,提出赔付的要求。依照之前他们的约定,要求人员离职一年内不得从事与之前相关的技术业务,并不得涉及公司业务保密条款相关的内容,否则是要赔付离职时工资的6倍,并且要清算全部盈利给他。事实情况中看,我先生的新公司的确涉及了之前公司的业务,做了一单生意,但盈利并不多,约5000元,离职时他的工资是1万元,如果6倍就是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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