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样才能通过合法的途径把我的工资奖金要回来,并且让公司给我补交我的综合保险,谢谢
更新时间:2007-06-21 23:32:16
问题描述:
我于2006年5月30日和上海一公司签定了为期一年的合同,合同到今年的6月30日止,合同上签定的月工资是2000,但实际约定的是6000.我于07年5月提出辞职,确定6月8日离职.因为我在职期间公司一直都没有给我交过综合保险(上海这边规定如果有居住证单位是需要帮个人交纳四金,没有居住证公司需要交纳综合保险),所以我现在要求公司给我补交,但因为之前公司给我发的是现金,现在就以要我以每月六千的标准去补交完所得税后再帮我交综合保险,另外我们公司的上月的工资结算是从4/23结到5/24,一个月是按照20.9天来算,这个月从5/25号到6/8的工资还没给我,另外还有一个月度的奖金也还没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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