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如果打官司,我有可能讨回我的权利吗?
更新时间:2007-10-08 14:08:2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在1993年11月和我单位的同事共同买了某公司的职工内部股,当时是以每股1.2元买了1000股,因开办帐户需2000股才行。当时去经办的人就将我的1000股放在了我同事的名下。我手上有当时办好的帐户的复印件。经过2004年内部股上市和历年分红送配,股票已变成2720股,股价市值已达40多元。我同事现以他家人(可能是他前妻)已动过股票(我没有看到具体的交割单,估计有可能使内部股上市的股价7元抛售)为由拒绝付钱,此理由是在我要求他将股票抛售后才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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