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因为少见他从来都愿意要他抱,孩子生病也从来没有看过,都是我和我妈照顾的,作为一个妈妈,孩子就是自己的心头肉,孩子的户口随我在深圳,这样我得到抚养权的机会大吗?还有如果我得到了孩子抚养权,可以要求他
更新时间:2007-06-11 08:37:57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一个三十多岁月的女人了,一年多前我和阿伟结婚,当时因为有了孩子,但我们的感情还不算稳定,当时阿伟劝我把孩子流了,我想着那是我自己的孩子,于是决定要了下来,感情可以慢慢改善.没想到由于怀孕的关系心情变得很差,随之我们的关系也不好,即使即将生产,我们也因为生产费用而产生许多冲突,还谈到了离婚,现在孩子已经十个月了,因为一直感情没有进展所以一直没有夫妻生活,孩子在我上班期间由我妈妈带,所以我们夫妻一直分开住,下班后一直由我自己带.阿伟每个月都有把孩子的生活费交来,由于他在市里上班,所以也很回来,现在更是就越来越少时间看孩子,有时甚至一个月都不回来.其间有女人打电话到家里找阿伟,虽然他否认.因为两人实在无法再维续下去,阿伟提出了离婚,但不愿意承担孩子的赡养费,最后更是要求孩子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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