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这个事情算不算医疗事故或者事件?我该怎么样来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能得到那些赔偿?
更新时间:2007-06-07 20:08:06
问题描述:
我妻子在2007年5月16号在胶州市人民医院北院生孩子时产道实施了侧切手术,生产后医院方面做了缝合,并且在产道内放了止学纱布,按照医院规定在产妇出院时必须把纱布取出,但是在我们出院时院方没有及时取出纱布也没有通知我们家属,导致纱布在产道里长达半个月,我妻子的月子也没有做好,睡眠也不好,腰疼,腿疼,肚子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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