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请您帮帮我,我很迷茫,给我指指路吧。像我这种情况怎么维护自身的权益?还能不能追究第一所学校,我是在那里得的病,工作很辛苦。
更新时间:2007-05-29 21:56:27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
我是李*,今年24岁。2004年5月刚毕业就来到深圳。2005年8月开始在**小学工作,任数学教师,合同为半年,下半年是2006年3月续签,合同期是到2006年8月。在这里工作期间,06年的4月份我因得了系统性红斑狼疮住院,住了半个月,五`一过后继续上班,直到暑假,学校通知我下学期不再续签了。
现在我所在学校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今年的4月份我又因病住院了,又是五`一过后来上班,合同同样是签到今年7月份,学校领导还不知道我的真实病情,但已经流露出下学期不能再让我在这里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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