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开发商这种行为是不是欺诈销售?我只有交诚意金的收据和“名人第四城”的房屋位置确认书,如何找开发商赔偿?
更新时间:2007-05-30 11:58:12
问题描述:
2006年5月25日我在西南交大南门第四名人城排号买房,当时定了一套15楼的32平米的小户型,开盘价4868元/平米,并交了1万元的诚意金,因12楼以上要变更为跃层一直未签订正式合同,同年6月售房部通知我重新选房后定下8楼28号,房价4918元/平米,我也问过很多次好久签订合同,售房部均以变更设计没下来为由推脱,今年4月初售房部打电话说现在房子是现房,房价涨到6300元/平米,这是我不能接受的,现在又过了一个月,开发商也对此不闻不问,也不给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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