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要求房东把网线欠费交了,我来使用我付费,我有没有这权力?网线属于合理使用设备吗?第二,她发信息给我,说我可以退房,她不收违约金,我告诉她我七月二十五号之前,也就是房费到期之前会搬走,她答应
更新时间:2007-05-21 10:12:43
问题描述:
我在段塘租了一套房子.签了一年的合同,从零七年四月二十五号到零八年四月二十四日为止.月租1000元,零七年四月至七月第一个季度房租已经交过.现在遇到了一个问题,我要使用网线,经过了解得知这房子原来有网线,可是目前欠费,被停掉了.我要求房东把欠费交了,房东说这房子她买来自己没住直接就租给我们了,她说要我交一半的欠费,我认为不合理,她说我特难沟通,后来说我如果不满意可以走,她不收违约金,又说她不退房租.我们的合同里约定合理设备十五天之内房东应该给予修复.如果提前退房要付已交费三个月剩余租期的双倍房租赔偿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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