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可以根据这个理由,随时中止履行新的合同。公司的规定是离职前需要提前一个月作出离职申请,否则要缴纳2个月工资作为违约金。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提出离职,是不是还要缴纳违约金。
更新时间:2007-05-19 23:23:33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一年了(06年6月1日至今),现续签了合同(为期一年07年6月1日至08年6月1日),但是我得知目前公司一直拖欠我们的住房公积金和相关保险没有缴纳(在合同中有公司缴纳保险的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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