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上他写的那份保证书有法律效力么?如果有我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更新时间:2007-05-13 20:54:24
问题描述:
我与男友2003相恋,开始他家人不同意,他就跟我在外边同居不回家,后来他家人没办法找到我家要让我们回他家住,他妈还跟我说只要我们愿意就行了。这样我们就回他家住了,开始他家人对我挺好,没过多久就不好了,后来我才知道他妈让我们回家住只是为了让他回家,就这样半年后我们就搬出他家,又在外边租房了,在这期间我就跟他说要不算了吧,可他就是不同意,为了让我放心,他在2005的时候给我写了保证书,内容如下“我唐晓文与刘壮梅彼此十分相爱,但因家庭问题暂不能结婚。在此我发誓非刘壮梅不娶,为了保护女方刘壮梅的利益,如果以后我的结婚对象不是她,我自愿将我名下的北京天通苑的住房一套无偿转让给刘壮梅,特此说明”最后还有我俩的签名,还有他的身份证号。
前两天他跟我提分手,还说是因为他家不同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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