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工伤吗?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如何做工伤认定?谢谢!
更新时间:2007-05-13 19:41:55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医务人员,下班途中在正常骑车时,被一辆从路口上道的电动自行车撞倒,因当时在本院检查后,院长可能不相信本院诊断,故于5月1日到宝坻区医院再次检查,诊断为尺挠关节损伤及尺骨皮质断裂(青枝骨折),需要休息及局部制动。并且以开具诊断证明。现院方以有肇事者为由,(按事假)扣发了我休假期间的所有工资,要求我向肇事者索取。但是因肇事者家里条件不好,而且是附近村庄的,我们并没有向他索取任何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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