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谢谢大律师在百忙之中回答我的问题!本人在你的建议下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还是屡次探望失败!本人现在想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并想聘请大律师作为我的代理律师。不知大律师是否愿意接受此案。希
更新时间:2007-05-16 11:50:36
问题描述:
本人与前妻与2007年3月6日经无锡南长法院调解无效离婚!民事调解书中规定:女儿有前妻抚养。本人每月探视女儿两次,即每月的第一、第三个星期六上午将女儿接走,至星期日下午将女儿送回。现在由于女方及其家人及不配合,而且恐吓小孩不允许小孩和我走!每次都把小孩弄哭,一切责任都推在小孩身上。造成本人无法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将女儿接走进行合法探视!(注:第一次女儿曾经被我和我母亲合法带走。那次我带她去公园玩,我们玩得很开心,拍了许多照片,有照片为证,晚上都是我照顾她!我还问我女儿世界上谁最好,她不加思索旧说是爸爸!)从以上种种迹象表明,女儿是喜欢我的,并且和我在一起很开心,有着深厚得感情。完全是前妻及其家人在从中做鬼,防碍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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