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了可以吗?一般这样应该赔多少?接下来要如何做?对方要求我方赔2万(包括病人的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她老公的误工费).那我方有没有权利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与误工费呢?毕竟我方不是负全部责任.
更新时间:2007-05-10 19:29:04
问题描述:
小车与自行车撞,自行车的人头部受伤,但经过治疗尚未完全康复出院.是病人自行提出出院的.如今病人要求评伤残,但人民医院说现在不能评,她的头部有一个包,医生说是没有得治,要等它慢慢地笑.起码3个月.而医生的出院报告写病人情况稳定,精神良好.现她要求以2万私了这事情,如果不肯,提交法院. 责任分配为:我方负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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