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判决是否公平?15天内若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有多大胜诉的把握?
更新时间:2007-05-04 15:51:27
问题描述:
因患子宫肌瘤,2002年10月在某市医院施子宫次全切术,住院12天,出院后8天病情未见好转;又到这家医院就诊,诊断为不全肠梗阻,住院4天,出院后未见好转;13天后再次住院才发现将输尿管损伤,造成肾积水,进行尿管修补术,从输尿管内抽出尿液800ml,右肾盂严重积水,上端残端尿液外溢,致尿性腹膜炎,切开膀胱,留置输尿管支架又进一步造成膀胱损伤。出院两个月后发现盆腔有囊性包块,又到多家医院进行诊治询问,得出结论:急需手术治疗。无奈于2005年将院方告上法院。本地医学会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并建议盆腔包块需进一步诊治,必要时手术治疗定性。06年到其他医院做了第三次手术,诊断为盆腔包裹性积液、右输卵管积水、右腹股沟子宫内膜移位症、左卵巢囊肿、肠粘连、不完全性肠梗阻,07年法院判院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共计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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