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如果真要离开这个学校,应如何做?据说辞职要经学校校长和教育局局长开个会议讨论签字档案才能进入人才交流中心,如果他们始终都不签,那又咋办呢?我们是弱势群体,扭不过的.2,学校的这些规定我们都
更新时间:2007-04-21 12:05:23
问题描述:
我是某公立学校的一名教师,今年3月参加了成都一所学校的招聘,被选上,准备9月到那所学校上班.
由于成都四七九的扩建,给这个县的教育带来压力,特别是教师流失方面的压力,为此据说该县与成都市教育局达成协议:如果县教育局不签字放人,那么成都市就不能接收(看样子无论如何他们都不会签字).同时学校立即出台了相应的一些规定:比如,获全国一等奖的,应在单位工作20年;获成都市什么称号的要工作16年等等,否则按每年5000交违约金和培训费.(2007年1月1日执行)这些规定在校园网内公布,但没有征集老师们的意愿,并有强人所难的意图,相当于一辈子都要在这里工作(一个人只有25年左右的教学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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