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能不能告他,他大招牌打新醇味小招牌却打醇味,算不算侵权.一般顾客都是认下面的小招牌.我有没理由要他重新改档名或全都加个
更新时间:2007-04-18 16:18:30
问题描述:
2005年我婆婆拿出两万元来开了个醇味大排档,本来只是给我老公自已做的,请她女婿做厨师.女婿不肯跟他打工,说也要分一分,婆婆看到做了十多年厨师对这行比较熟悉,加上看他一家四口日子穷困,于是决定给他分一半.等赚到钱每人还一万婆婆,就算两人合股.营业执照注册人是老公的叔叔(因为他是工商所的下岗职工,在税收等多方面都有优惠).
今年两人分伙了,一人开一间在两陋壁,老公用回\\\\\\\"醇味\\\\\\\",他妹夫的大招牌是\\\\\\\"新醇味\\\\\\\",但是小招牌却用回醇味的,没加个新字去,上面还印着老公的电话号码.他目的是为了留住老顾客去他那边因为所有人都熟悉了那些小小的招牌,几乎没人抬头去看屋顶的大招牌.为了拉客,他还跟客人说他才是真正的醇味大排档,我老公的不是,只是看在一场亲戚分上才给我们打这个名的,免得我们整天找他麻烦. 听了这话我很气,竟然颠倒是非.害得我们没了熟客,连生客都以为我们真的冒牌,生意一落千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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