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们家若是起诉,我能有责任吗?需要经济补偿吗?若需要我大概得承担多少?以前拿的4万元包括在内吗?
更新时间:2007-04-08 22:02:58
问题描述:
我住在3楼,我有一个亲戚(23岁,男)独自一人在沈阳打工,受他母亲嘱托多照顾他,有一天我请他到我家吃晚饭,喝了半瓶啤酒,吃完饭,在我家又呆了半个点。20:20他要走,下楼梯时摔了,当时听到响声后,我开门出去,看见他摔在2楼和3楼的缓步台上,后脑出血,当时昏迷,送到医院抢救,一直没苏醒,20天后死亡。 楼内有感应灯,他好像也没有什么重大疾病,不知怎么摔的。他的家人怀疑是喝酒喝多了,可是走的时候他一点喝多的迹象都没有,从邀请他来吃饭到急救车送到医院,整个过程只有我和我爱人两人清楚,没有其他人证明。 治疗费用13万,我在急救时,给拿了4万元。 当时只是想着抢救也没有做尸检,现在人已经火化掉了,他们家属现在对我们的话表示怀疑,可是又没有第三人作证,他们想让我们给拿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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